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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电竞城市环卫范文10篇

时间:2023-06-04 16:22:19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IM电竞(四)公厕设计、基础检测费用:需经费49.6万元(设计费暂按4%计算,需28万元;基础检测费需21.6万元)。

  (六)大树栽植、屋顶绿化、建筑物外立面绿化和新修道路绿化项目:需经费907万元。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区2012年度环卫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作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确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选址、土建、工程(设备)招标、工程建设和验收等工作;负责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和检查。

  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做好资金保障、投资预算控制IM电竞、全程跟踪服务、督促协调、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监理等工作;参与工程(设备)的招标、验收等工作。

  负责做好公厕、压缩站等基础设施投入使用所需管护经费和运行资金的保障工作;参与工程(设备)的招标、验收工作。

  (一)根据工作职责要求和设施服务范围,新建的公厕由区市容园林局移交各街道办事处管理;新购置的环卫车辆由区市容园林局负责管理。

  (二)新建公厕、更新设备的垃圾压缩站、购置的环卫车辆的日常管护、运行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三)市上下拨市容环卫绿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后,纳入区投资公司资本金进行统一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建立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制定如下办法。

  第三条市财政每年度安排专项资金,对各街道、开发区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投入予以补助。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按照“分项考核、月底公布、年底累计”的原则进行考核。

  第四条环境卫生考核分为月度常规考核、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两部分,满分200分。月度常规考核分值100分;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分值100分,其中年度公厕建设(包括改造)考核分值40分,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分值60分。

  月度常规考核内容为:清扫保洁(含机扫率、夏季洒水、高压冲洗)、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作业、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袋装化收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公厕服务管理、环卫设施设备管理养护、网格化管理、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社会满意度测评等。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内容为市下达给各街道、开发区的公厕建设(包括改造)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任务IM电竞。

  第五条环境卫生月度常规考核实行“日查日考、月底通报”制度,每月考核成绩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

  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11月底单独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环境卫生年度考核成绩=月度常规考核平均得分+年度公厕建设和环卫设施设备购置考核得分。

  第六条园林绿化考核分为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分值100分。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分值100分。

  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内容为:市下达的绿化建设指标。主要内容为绿地集中建设、绿道建设、道路绿化改造、行道树补植、大树栽植、庭院绿化改造、背街小巷绿化、空地绿化、立体绿化、精品工程创建等。

  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内容为: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寒防风、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园林设施维护、植物保护、日常卫生保洁和重大节庆活动环境保障等。

  第七条园林绿化月度日常养护考核实行“日查周考、月底通报”制度,每月考核成绩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进度每月一排名,施工季节每周一排名,11月底进行年终考核,计入成绩。

  园林绿化年度考核成绩=年度绿化建设(绿色建设)考核得分+月度日常养护管理考核平均得分。

  第八条按市统一标准,新建公厕2座,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每座公厕建设投资的30%予以补助;完不成的不予奖补。

  按规定的配置、标准、型号、数量,完成市下达的环卫车辆、垃圾桶和果皮箱购置更新任务,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车辆购置资金的25%、果皮箱和垃圾桶购置资金的20%予以补助;完不成的不予奖补。

  第九条环境卫生奖补资金,年底由市城乡建设局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各街道、开发区。

  第十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年度考核成绩年底累计排名,纳入各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成绩。并通过《今日》、电视台和政务网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鼓励各街道、开发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采取新方式、新技术、新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十二条各街道、开发区要不断提高环卫和园林工人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防护标准配发相关劳保用品;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大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07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2003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2005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附录a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01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01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07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大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07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2003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2005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附录a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01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01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07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一)以“创先争优”和“三进”活动为动力,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城管环卫形象明显提高。

  城市提质和创卫迎检工作这既是对城管环卫工作的考验和挑战,更是对城管干部队伍作风与能力的检验和检阅。我局结合实际,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制度重规范,抓常规保重点,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城管环卫形象有了较大的转变,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1、开展创先争优及“三进”活动,合力氛围不断形成。局党委先后召开了“创先争优”、“三进”活动动员大会,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立足本职,迎难而上,化压力为动力,抱团奋进,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一是建机构搭班子。制定好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多形式广宣传。将活动作为加强组织建设和带动党员积极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三是活载体重落实。把“创先争优”活动和“三进”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城管环卫各项工作。四是献爱心助贫困。积极组织单位全体干部参与公益事业,为困难家庭捐款,广泛开展慈善捐助活动。

  2、创新工作机制,执法成效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部门业务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周工作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责任分解制度。实施办事程序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养犬管理条例》、《政务公开公示办法》、《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和《票据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各项城管业务,公开收费标准,使各项政务做到公开、透明。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执法方式由过去的“坐车巡查、结伴执法”向“划分路段IM电竞、分段负责、文明巡查”的方式转变,由过去的“现场执罚”向“巡查、执法、处罚三分离”的方式转变,由过去的“重处罚轻服务”向“文明执法、规范服务”方式转变。成立监查室,根据督查工作要求,采取领导带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勤、履职、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并与《行风效能目标管理责任书》相结合,促使各项工作线、强化舆论引导,执法环境不断改善。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及网络等媒体播放公告、制作宣传栏等方式积极开展城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制作宣传展板7块。至月末份已刊出了60期《信息》,及时将城管动态在全系统进行公布,并向上级汇报。同时先后在报刊、电视台报道,深受好评。积极下发城管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通过全方位宣传,城管环卫执法工作深入民心,形象地位不断提升。

  二、以“城市提质”和“创卫达标”为目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容秩序明显好转。

  局党委把打好“城市提质战”和“创卫达标”列为今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为契机,全局始终围绕这个大局,锲而不舍,全力冲刺,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效果,确保顺利通过卫生城市各项考核。

  1、着力抓好市容整治,打造整洁优美环境。确立以作为市容环境整治重点,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露天烧烤、马路市场等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对夜市经营、早点摊贩进行了规范定点。月份以来,联合局属各部门对重点路段进行了4次市容环境检查和6次集中整治,整治了批发市场、南宁街市场等农贸周边环境,取缔了130个违章摊贩,整治占道、出店经营2700家,辖区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对主要街道和主要路段的竖牌、喷绘布等不规范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共清理横幅470余条,拆除户外竖牌广告380块,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335份,拆除清理陈旧破损广告228块,并规范审批89个门面牌匾设置。开展渣土专项整治,督促5个工地建立或完善清洗设施。施工高峰期,通过加强夜间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土带泥上路,保障道路清洁。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带泥上路车辆10余台。截至到目前,处罚人行道违章停车1600余辆次,说服教育1700多辆,清拖长时间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11辆,很大程度的改善了机动车占道停放的状况。办理犬只准养证18个,年检31个,捕捉流浪犬和无证犬38余只,受理查处犬只投诉27余起。使“犬患”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群众投诉率明显下降。

  2、切实加大设施投入,促进环卫长足发展。加大清扫机械化投入,加强晚间道路清洗力度,采取扫洒洗并举,精细化洗街作业,提高路面洁净度;新接收13座公厕、1座垃圾中转站,新增25个垃圾箱;目前我局负责区45座垃圾中转站日产生活垃圾520余吨的清运任务;负责区94座城市公厕的保洁管理及粪便清掏任务,近1000只果皮箱的清掏、清洗、保洁工作。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实行垃圾密闭化收集、清运,日产日清。

  下一步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扣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城市提质为中心,以巩固创卫成果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迎接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要抓好队伍建设。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迎接卫生城市复检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学习城管环卫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执法队伍的爱岗敬业精神和依法行政能力,使城管队伍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要完善考核制度。严格标准、严格责任、严格督查、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将城市管理工作的市容环境考核管理逐步向社会延伸;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对外形象。

  三要巩固创卫成果。①逐步推进人行道机动车辆规范停放,实施人行道车辆划线摆放管理,做到“无线不停车,停车就是风景线”;②加大对城区建筑工地的管理,不断规范文明施工行为,积极推进渣土运输公司化运作模式,严格把控污染路面源头;③加强广告店牌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快广告店牌规范设置进程;④强化占道审批管理,确保街面秩序井然;⑤进一步整治夜市、烧烤等服务性摊贩,确保街面秩序井然;⑥建立健全查违、控违、拆违机制,强力推进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确保查违工作常态化;⑦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力度,扩大保洁工作面。全力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力求达到市容洁净、秩序井然、街面完好、管理有序的管理效果。

  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举全县之力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实施,促进“三城”创建工作开展,强化城市管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清新怡人、文明和谐的最佳人居环境。

  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镇内交通秩序等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的极大改善,把永久路、岭城路、永安路、大街打造成样板街路,使“三城”创建工作深入人心,真正成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群众满意工程,努力建设环境舒适优美、社会文明和谐的新。

  1、开展“百日会战”大讨论活动。从4月1日起,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学校,集中开展以推进“三城”创建、争做文明市民、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不同阶层人员参加以“共建美好家园、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座谈会,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号召人人参与“三城”创建工作。

  2、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从现在开始认真开展“百日会战”宣传活动,全面报道“三城”创建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报道基层单位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三城”创建的生动实践,并以“百日会战”宣传活动为契机,对“三城”创建宣传工作常抓不懈。

  (1)开展新闻评论及深度访谈。从4月1日起,县广电局要抽调一组精干记者,对“三城”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跟踪报道,在“新闻”栏目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及时宣传报道,设立“曝光台”,公布举报电话,对破坏和阻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同时利用“记者视线”栏目,针对“三城”创建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专访,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创办简报。创建“三城”工作简报,开设“百日会战”专栏(专题),大力宣传“三城”创建工作的先进事迹,对破坏公共设施、影响阻碍“三城”创建工作的典型案例进行披露,定期发行。

  (3)网络宣传。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推进三城创建、争做文明市民、建设美好家园”专题,对“三城”创建各项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做到有视频、有文字、有图片,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1)加强对占道、跨门经营及流动商贩的管理。对临街商户进行占道、跨门经营的进行严管重罚,对镇内流动商贩进行严格管理,采用疏导的办法安排到指定地点经营。

  (2)加强对临街商户灯箱、牌匾制作、安装工作的管理。实行“一店一匾”制度,坚决取缔多余牌匾,在“灯箱、牌匾”制作、悬挂过程中实施“四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亮化、统一备案,并提出在新建楼房安装“灯箱、牌匾”之前,必须经城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悬挂,并邀请制作人员进行实地踏查,规范统一的制作标准和样式,进行科学合理设计,做到“一街一品、一楼一特色”,为我们的城市增加一道新的风景线)加强对乱泼、乱倒现象管理力度。城管部门应组织精干人员,明确职责,划定区域,实行24小时巡视,坚决杜绝乱泼、乱倒及往垃圾箱倾倒液体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并进行严管重罚。

  (4)加强对乱贴、乱画现象管理力度。城市野广告,被称作“城市牛皮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城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在进行日常清理工作的同时追根溯源,重罚张贴者和者,并责令其擦洗干净,同时,坚决取缔临街商户利用墙体字及门板广告进行经营宣传活动。

  (5)坚决取缔“三马经营”现象。对于在城区范围内设立马路工厂、马路棚厦、马路商店要坚决予以取缔,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同时实施严管重罚。

  (6)加强规划监察管理。对私搭乱建的各种建筑进行,同时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把工程审批关,认真执行审批程序,合理规划。对新开工建设的楼房、平房,要求手续必须完备,手续不完备的不允许开工,楼房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不低于1.8米的建筑围栏,建筑工地出口必须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严禁进出车辆带泥上路,材料运输车辆吨位不允许超过30吨。对于不达标的建筑工地,在责令其停工整顿的同时进行严管重罚,对于情节严重,不配合工作的施工单位,将清理出建筑市场;对新建平房在要求各项审批程序完备的前提下,严禁占道施工,禁止将建筑材料堆放在路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实施严管重罚。

  (7)镇内商户室内排水设施必须完善。对室内没有排水设施的商户,由卫生监督部门吊销卫生许可证,并由工商部门责令停业,城管部门全力配合。

  (8)加强对各种破坏公用设施、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及绿化设施现象的管理。按照《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对破坏各种公用设施、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及绿化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管重罚。同时,县公安局抽调10名精干警力,全力配合“三城”创建过程中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对破坏情节严重、阻碍工作开展及不服从管理进行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维护、包设施管护)制度。各单位、部门、团体、学校、企业及商户应做好门前卫生的清扫和日常管理工作,卫生、工商及城开办等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确保“门前五包”工作落到实处。

  (2)镇内街路卫生清扫保洁及清运工作,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IM电竞,对清扫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承包责任人,制定详细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环卫工人主观能动性,改变以往人管人的旧模式,用制度约束人,实现管理水平上台阶、工作效果明显改善。

  (3)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区四个出口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卫生清扫保洁力度,设立专人管理,及时清扫做到日产日清。

  (4)积极开展社区卫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职能作用,动员市民搞好镇内土路、巷路及居民房前屋后卫生工作,做到无杂草、砖头、瓦砾、塑料袋、粪便等垃圾物,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定点、定时(晚7点至早7点)、袋装投放、液体垃圾不出院,杜绝乱泼乱倒;垃圾点的确定本着方便居民便于清运的原则,由各社区认真研究确定,一般以土路两侧、巷路两端的胡同为垃圾投放点。同时,开展“人人争做好市民”活动,号召全民参与、同心协力共创美好家园。

  (1)加快“园林城”建设步伐。绿化管理部门按照“园林城”创建标准,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及计划,做好街路、公园、广场、小区、庭院及环城绿化带等绿化改造工作,各项工作确立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限定工作时限,确保工程按时、优质完成。同时,认真开展城区街路两侧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作,充分展现城市绿化整体美观效果。

  (2)加大养护和维护工作力度。近两年来随着我县“园林城”创建工作的开展,城区绿地面积及人均绿地率得到了显著提高,绿化养护、维护工作量大幅增加,绿化管理部门应提前筹划,未雨绸缪,加大养护、维护工作力度。对养护、维护工作,进行具体责任划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与具体负责养护、维护工作的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对养护、维护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承包责任制,对养护、维护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疏忽及看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树木死亡及人为破坏的,第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停止工作。

  (3)齐抓共管全面促进“园林城”创建工作开展。树立“一盘棋”思想,宣传、广电等部门,做好“园林城”创建宣传、动员工作;建设规划部门应对城区绿化做出整体规划,严格制定城区绿线范围,控制单位、居民区及公共绿地预留面积;公安、城管监察部门配合做好树木栽植工作的开展,对阻碍栽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管重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镇做好树木栽植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态势,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6、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及卫生制度落实工作。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7、城区环境指数达标工作。县城全年API指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环境卫生指标都要有大幅度提升。环保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农电及工商部门全力配合。

  8、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乱停乱靠、越线停车、抢速行驶、鸣高音喇叭、怪音喇叭的机动车要严厉处罚;对客运站周边、世贸商城、秋林商场、北市场、西市场及镇内各中、小学等重点地段的交通秩序要彻底整顿,确保镇内交通秩序安全畅通;要求货运车辆全部进入货运中心,客运车辆全部进入客运站,杜绝货运、客运营运车辆在城区街路两侧揽活拉客,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实施严管重罚。

  9、完善街路标识牌及号牌设立工作。县民政部门应在5月末之前完成城区内街路标识牌及号牌设立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开办全力配合。

  10、组织开展“清洁美化城市行动”。号召县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清扫越冬垃圾、清除乱贴乱画、清理白色垃圾、清洗果皮箱等活动。

  11、在全县范围内广纳“三城”创建“志愿者”。“三城”创建必须依靠社会整体力量,为促进工作开展应在各领域、各行业广纳“志愿者”,用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团体,每个人都是“三城”创建的参与者和宣传员,树立“文明就在身边”的思想,形成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态势。

  “百日会战”工作于2012年4月1日开始至2012年7月1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4月1日至4月5日,成立“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创建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7月5日,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及方案,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各项工作,使得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得以全面提高。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7月6日至7月10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导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百日会战”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百日会战”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各方重视、通力协作、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大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07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2003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2005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附录a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01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01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07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大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07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2003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2005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附录a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01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01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07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大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大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大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IM电竞,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07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2003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2005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附录a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01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01版新规范,在1989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07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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