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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不应该市场化?我来说一说!IM电竞

时间:2023-07-23 21:30:21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IM电竞都2023年了,仍然抛出这个话题,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但是,环卫到底该不该市场化?确实仍存在着争论。

  近日,环卫科技网发布了一文,该文本身谈的是环卫工人被欠薪、环卫企业被欠(服务)费这个问题,但没想到却意外收集到不少“反对环卫市场化”的声音,反对原因比较一致,因为环卫是“公益性质,不应交给企业”,“交给企业就产生利益”。

  首先得弄清楚什么叫“公益”?为了解答这个问题,笔者在知乎上翻看了不少帖子,但却始终找不到一个权威的标准答案,有人指出“公益是‘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的缩写,意指一般大众的福利或福祉”,也有人认为“公益是个人或组织自愿通过做好事、行善举而提供给社会公众的公共产品”,还有人把公益理解为“免费的、义务的和无偿的”。

  虽然没找到权威说法,但无论如何,“公益”始终都是与公众和公共产品密不可分的IM电竞,这点毫无疑问。

  个人认为,与其说环卫是公益性的,不如说环卫是一种带有一定公益属性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不管是政府大包大揽管环卫,还是政府外包给企业干环卫,都是在向公众提供“环卫”这种社会公共服务。

  因此,说环卫是公益性的,从某种角度讲或许没错!因为它确实是在服务“公共利益”,具有公益属性。但如果据此就认为“环卫不能交给企业,不能产生利益”绝对有失偏颇,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然你享受了别人的服务,你当然要为此付出一定的成本,让提供服务的人有所收益,否则谁还愿意为你提供服务呢?

  这就好比你去饭店吃饭,你所付的钱并不只是食材的成本,还需要分摊饭店的房屋租金、水电、物业费,以及厨师、服务员的工资等等,同时要给饭店的经营者留下利润,以便能够让饭店有能力持续经营,有能力进一步优化就餐环境、提升饭菜质量、扩大经营规模,从而能够提供给顾客更优质的服务。

  作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环卫,又何尝不是如此?不管是政府干环卫,还是企业干环卫,都是在公众付费的前提下,才能有充足的资金不断优化提升环卫服务水平,才能让公众的生活环境更美好!

  在国内IM电竞,环卫企业普遍都是与政府签订环卫服务协议,政府作为公众的代表,向公众收取各种税费,再从税费中划出预算作为环卫服务费支付给环卫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环卫处、城管局等)作为行业的管理者和环卫作业的监督者,督促环卫企业为公众做好环卫服务。

  话又说回来,关于“环卫该不该市场化”这个问题,早在20多年前就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

  2002年12月27日,当时的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提出要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并明确将垃圾处理、环境卫生也纳入市场开放范围。

  意见指出,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

  并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采取公开向社会招标的形式选择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经营单位,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

  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或承包单位。逐步建立和实施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综合承包制度,提高养护效率和质量。

  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涉及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的行业。

  在收益方面,意见指出,市政公用企业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合理回报应予保障。若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企业为完成政府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贴。

  建城〔2002〕272号文的意义非同小可,这是国家第一次使用文件形式确定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方向,是中国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为未来二十多年环卫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2006年1月20日,建设部印发《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建城〔2006〕13号),文件在肯定以市场为取向的环卫管理和作业服务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完成包括“环境卫生治理的市场运行体系”在内的四大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

  文件提出,要构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体系。放开环卫作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要加快环卫事业单位向企业化改制的步伐,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环卫企业承担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作业。通过建立特许经营制度,选择市场主体,从事垃圾处理处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培育和发展环卫技术与产品市场。

  并加快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步伐。逐步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培育、放开、规范市场,优先保证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实现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①开放投融资市场。利用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的投入。通过银行信贷、投资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研究项目融资的具体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投资建设程序和项目合同管理。同时,积极探索相关资产证券化融资、债券融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手段。

  ②规范项目建设和营运市场。建立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施工与监理资格的管理制度。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范本》规定,逐步实行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建立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技术、设备的评估、认证机制,保证市场规范有序地健康运行。

  ③培育中介服务和技术咨询市场。中介组织可受政府委托,从事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产品认证,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产品招商、展示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和转化,推动环境卫生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开发。

  ④培育和健全环卫人才市场。发展环境卫生高等教育和在职教育,培训管理、技术人员,提高环卫队伍素质。研究设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建立职业经理制度和职业技术资格制度。发展环卫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中介服务,为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提供服务。建立全国性的环境卫生技术人才专家库。

  建城〔2006〕13号文堪称是全国环卫体制改革的又一座里程碑,其构想极具前瞻性,内容即使放到今天再读,依然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随后的几年里,国家又多次印发文件通知,从不同维度对环卫市场化运作提供制度保障。例如: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96号);

  2016年,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6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

  不断加快着环卫市场化的步伐!如今,环卫市场化项目已遍布全国,从当初的新鲜事物,成为司空见惯的环卫运营管理模式。

  环卫市场化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市场化之前的环卫究竟是个什么状态了吧!那是一个“政府管环卫,政府干环卫”的时代。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也就是所谓的“管、干不分”。

  在市、区两级环卫主管部门之间,在各级环卫部门的下属各单位之间,存在职权交叉、责任不清、作业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出现问题时难免互相推诿扯皮,严重影响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在管理方面大家都在吃着“大锅饭”,缺乏竞争机制,干好干坏一样,干与不干一样,无人愿到一线艰苦岗位,基层缺员,二线超员,人浮于事。

  同时IM电竞,由于政府经费有限,有限的经费又要优先用于“养人”,使得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很低,果皮箱、中转站、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理水平低下,环卫作业二次污染严重。在“管、干不分”的环卫管理体制下,监管基本又形同虚设,让这些问题逐渐成为城市痼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样的环卫管理体制已经严重落后于时代,完全跟不上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脚步,逐渐铸就了当年推行环卫市场化改革的初心!

  从2014年到2016年,环卫科技网推送了若干篇有关环卫体制改革的文章,都是来自环卫基层的经验之谈,非常真实的再现了当年的环卫改革之路!笔者撷取一批列出,以飨读者。

  环卫市场化20多年,目前肯定依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如果简单的把问题归咎于市场化改革,归咎于环卫企业“要利益”,未免武断!在笔者看来,有很多问题,恰是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导致,是市场缺乏契约精神导致。这些由“非市场化因素”带来的问题,为何要让市场化去“背锅”?!遑论“环卫不该市场化”这样的论调!

  环卫市场化,从无到有把环卫这个本由政府零敲碎打投入的行业,变成了一个千万亿的大产业,一大批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进入市场,让光大环境成长为世界最大垃圾焚烧企业,让以侨银股份、盈峰环境、玉禾田、福龙马为代表的一批民营环卫企业,有机会发展壮大登陆资本市场,成为高大上的上市公司……。如果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20年前的环卫人,一定会被笑做“痴人说梦”吧!

  同时,环卫市场化也从根本上改变了环卫行业的面貌,创造了数以千万的就业机会,虽然今天的环卫同样面临着环卫工人老龄化、一线员工待遇低等问题,但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发展”来解决,通过技术进步来解决。

  如果你一定要说市场化之前环卫工人待遇高IM电竞,不存在欠薪,我只能说那只存在于想象中,那时候互联网不普及,有很多事你都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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